12366即问即答丨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,应当以何种凭证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?
北京朝阳税务
发布于:2026-04-22
文章内容来源于公众号:北京朝阳税务,点此可查看原文扫码查看原文,内容版权归相关企业所有,本网站仅供交流学习。若涉及版权问题或存在侵权情况,请及时与我们联系邮件联系:i@playhudong.com,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删除处理。
摘要:
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,应当以何种凭证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?
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)第一条规定,自2010年7月1日起,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,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%的部分,凭工会组织开具的《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》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。
企业所得税年报更正有没有次数限制?
(1)汇算清缴期内,纳税人如发现年度申报表存在错误,可通过电子税务局(以下简称网上)自行更正申报或者办税服务厅线下更正申报,无次数限制。汇算清缴期内,纳税人可以自行在网上作废汇算清缴年度申报表。
(2)汇算清缴期结束后,纳税人如发现年度申报表存在错误,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两次自行更正申报;经税企双方沟通一致,在电子税务局填报更正报表类型、所属年度、更正原因、更正项目等信息后进行预约,由税务机关开通电子税务局更正申报功能,可在约定时间内进行第三次更正申报。如需进行三次以上的更正申报,应提供包括待更正报表类型(查账、核定、总分机构等)、所属年度、更正原因、更正项目、更正前后金额等情况的书面说明材料,在办税服务厅办理更正申报。对于申报更正类型为稽查查补和评估查补的纳税人,按检查部门有关要求进行更正,不纳入本次更正申报管理范围。
(3)纳税人首次自行网上更正申报成功并提交后24小时内,允许进行多次网上更正申报,且更正次数合计算作1次。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线下更正申报的次数,不计入“网上自行更正申报1次”的计算范围。
来源:北京朝阳税务
📝温馨提示
📝近期热点
夫妻双方都在北京市工作,因工作需要分别在市区和郊区两处租房,双方是否可分别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?
专题学习
<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>
本文内容来源于公众号: 北京朝阳税务 ,请扫码查看原文。
点此可查看原文